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113年10月15日召開之「113年度國中推動閱讀教 育檢討會議紀錄」暨本市「114年度國中閱讀教育總體計 畫」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本市國中學生閱讀能力,特辦理旨揭競賽,相關獲 獎條件摘述如下:
(一)「閱讀標章學校」競賽:
1、該學年全校三分之一以上學生至少認證通過1本書。
2、該學年全校每位學生平均通過本數達3本以上。
(二)「學生個人金銀銅質獎」競賽:
1、通過書籍認證累計達150本者,獲得金質獎。
2、通過書籍認證累計達100本者,獲得銀質獎。
3、通過書籍認證累計達50本者,獲得銅質獎。
4、每日測驗書籍數量以5本為上限,該日通過本數若超過 5本,僅採計前5本。
5、於統計期間內(每年5月1日至隔年4月30日)達成上開標 準者,頒發該等次證書。同等次獎項之證書,每人以 頒發一次為限。
三、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本案競賽實施辦法,倘有相關疑義, 請洽瑞祥高中陳薇竹教師,聯絡電話:07-8152271分機 16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