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一、依據本市衛生局113年12月24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34445070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13日衛授疾字第1130401034號函辦理。二、為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,自114年1月1日起,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將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出生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至疫苗用罄止,請貴校(園)加強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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